







关于报送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函
索引号: | ZDDBG18112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643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报送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10-09 |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十届政协四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政协办发〔2011〕92号)精神,我厅对今年办理的省十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经过认真研究,拟推荐马保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再次要求依法搞撤销贺圈收费站的提案》(第536号)、中国民主同盟会陕西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对乡村级公路管理养护的提案》(第18号)、孙忠弟委员提出的《引进民营经济发展陕西交通事业》(第445号)、高全成委员提出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方便群众出行的提案》(第87号)、张德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安(康)巫(溪)高速公路镇坪段建设步伐的建议》(第515号)5件政协提案为优秀提案。同时,推荐王学勤同志为先进个人。
妥否,请审定。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分享到: